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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指导的方法介绍”主题研讨会
2006/6/22

“个别指导的方法介绍”主题研讨会  

作者:中山大学黄巧燕 时间:2006年5月27日上午  

一、黄巧燕老师(用“2”表示)与政法大学学生(用“1”表示)的演示

 

第一组学生:(第一组是台词部分。第二组学生事先没有排练,真实表现师生个别指导的过程)

1:原告二人共用工资卡,怎么办?

2:怎么只有一个人来问?都到了我再跟你们讨论。

就想要直接答案吗?我不了解案情怎么办?

1 啊,忘了给您看材料。老师请看材料。

2 老师没时间看材料。

1 我们聊过案情,对共用工资卡不懂。

2 请你们介绍案情。

 

第二组学生:

2 案件处于什么阶段?事实是否清楚?

1 一审判决,事实基本清楚。想咨询您。

2 希望不是咨询我。

1 两份起诉状,可否采取共同诉讼?标的一样,法院应该也愿意受理。

2 在二审提起共同诉讼,会有什么后果?

1 没有考虑过。

2 从分别诉讼到共同诉讼,原告会有什么风险?

1 一损俱损。

1 我们的疑问是:法院为什么不在一审中用共同诉讼?

2 那有没有因此产生重大错误?

1 没有。(另一学生:但是可以证明计件数量是二人工作结果,认为判决中的数量不够。)

2 希望与当事人沟通,究竟是计件数量少了,还是标准低了?

1 当事人没有说标准的问题

2 这就是没有弄清的问题。不要遗留到二审。

1 当事人还提出劳务损失费,法院不支持。我们认为“停工待料”应该考虑,法院有。

2 在工资纠纷中,提劳务损失,二者统一吗?

1 我觉得应该考虑劳务损失。

2 你们的思路跟我还是不同,不能只讲合不合理。

1 仲裁委不受理。

2 为什么?

1 可能是因为附带了劳务补偿。没看到仲裁书。

2 看到起诉书了吗?

1 没有。

2 有没有可能因为仲裁不受理,而改变请求?

1 不清楚。

2 所以,你们应该将之前的所有文件弄清。判决书有没有对仲裁作说明?

1 没有提到。判决书没有说不予受理的理由。

2 法院为什么直接受理?肯定会讲到的。

1 也许起诉时已经说明了,不一定要在判决书中说明。

2 工厂什么情况?

1 停工。时断时续。

2 从法律上的状况怎么样?不是观察的结果。

1 被告是个人。

2 为何不能告工厂?

1 也许破产了。私营企业。

2 判决书为什么写“……拖欠工资”?

1 也许是连带关系?

2 在法律上,这样推断成立吗?拿工资的问题,为何用劳务补偿?二者在中国有区别。

1 法律概念当事人不清。

2 一审法院有没有说为何把责任指向个人?无法拿到工资---要求劳务补偿。营业执照有没?

1 不清楚。判决书好象也没说。

2 你们的状态是不知道,所以要查实

1 如果有执照,可以起诉工厂。没有,就起诉个人。

2 如果有营业执照,仲裁会受理吗?

1 不知道。

2 你们要查实:仲裁不受理,是不是因为执照的问题?主体问题?

当事人怎么要求你们?

1 我们说要跟老师商量再决定。

2 你们做的好。

你们怎么计划?

1 跟您交换意见后,再答复。查实一些问题,再写法律文书。

2 那请按计划抓紧。是否有其他问题?

1 昨晚才看的,没有准备。

2 特别注意:不要想当然。

判决书的信息,还有一些没有发现,请回去研究。

 

黄巧燕点评总结:

其实判决书已经说明了。学生疏忽。

事实是,工厂正在申请执照。不是劳动关系就不能适用劳动法了。

提醒学生:这种情况怎么保护劳动者权利?主张加班工资还是其他?

进入讨论:老师的目的/做法对不对?反问的对不对?开始拒绝学生提问直到学生到齐,对不对?

 

二、各组讨论

 

第一组:

1 老师刚开始拒绝指导,对不对?

小组指导,应该学生商量好之后再找老师。但拒绝方式不合适。

2 学生显然准备不足。

应有准备的指导。事实/法律分析/疑问--针对性指导

3 老师的准备--看判决书等资料,利于发现问题和重点。

4 启发方式提问好。但最后结论应该由学生来做。

 

第二组:

1 老师的拒绝?

应该根据上诉期限决定,时间是否充裕。

2 启发式很好。

3 存在的问题:

1)要指出法律依据。

2)指导目标不明确。

3)上诉案件要围绕一审判决——指导前的准备。

4)指导中应使用法言法语。

 

第三组:

1 集体指导原则。学生小组讨论--集体指导。

2 指导重点不突出,思路不清。

第几次指导?当事人诉求如何?讨论中遇到的问题有哪些?

 

黄老师总结:

1)法言法语,难把握,很可能直接说出答案,需要引导学生自己发掘。

2)看资料:可能让学生产生依赖。一般在学生回答不出时再看。

另:提前看每个案件的材料--可能性?

3)不能只是解答、过早给结论:不利于学生形成法律思维。

4)老师值班:小组案件一般不单独指导。

马老师发言:

1 有必要对个别指导作出规范

2 明确指导的目的:介绍自己的经验,不以此束缚学生。

3 二审案件的指导:

老师先看判决书

指导分阶段:学生谈为何要上诉(事实和法律);学生的工作思路和理由;……

 

学生感想:

学生1:

老师的启发式指导很好。

师生促膝交流,不要太绕弯。

学生的准备一般还是充分的(学生与当事人交流,不仅仅看材料)。

学生2:

学生的缺陷(事前准备+专业基础)

如何应对老师的反问?引导式vs点拨式,学生倾向于点拨式。

---黄:老师难以把握指导的方式。

 

三、第二阶段的演示(各位老师扮演指导教师、学生、观察员)

 

(一)演示——“1”“2”代表双方

1 尚欠工资--被申请人是酒店还是装饰公司?

2 你的答案是什么?怎么考虑?打算怎么处理?

1 还没有提起劳动仲裁,被申请人应该是谁?

2 “尚欠工资”的用语--是否劳动争议,还是劳务纠纷?可能没签合同,是否成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1 你有必要先了解法律规定。eg:包工的形式

2 提醒你区分一下纠纷的性质,因为救济途径不同。(劳动争议60天,劳务纠纷时间长。)

1 经理不准备支付工资吗?

2 不知道。

 

(二)老师点评

1 模式不完善,不宜模仿。

2 如何与专家型的学生、专家型当事人交流---让对方说,发现不足。

黄补充:沟通。

3 不能只看表面字眼(“工资”)和当事人的描述,客观分析出争议的性质(是否法院的受理范围);当事人请求缺项;证据;法律根据的准备;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可能变化--应变方案(逆向思维,正向论辩);注意事项。

4 老师的指导思路事先要明确。首先要介绍案情,然后老师提问:当事人是谁?案件性质?

-------老师如何应对突发的指导请求?

5 案件状态:劳动争议的性质

判决:独立承包权的单位—认定装饰公司的连带责任。(保护农民工的角度?相较于劳务纠纷,“劳动争议”的保障更大)

 

(三)黄老师介绍中山大学的做法:

1.指导的环境需特定,一般不随时回答。

2.老师的准备(非本专业时,指导思路)

3.案件指导次数不定,希望学生有新问题时才提问,否则拒绝。(可能带来的问题:学生在紧急时才来问,依赖老师的答案---制度性安排来解决,按照接案件的日期和进程来考评。)

4.指导学生如何准备周全:以问话方式检查。


更新日期:2006-6-22 23: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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