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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诊所式法律教育项目实施报告(2010年3-6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2年,自建院以来一直坚持“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高度重视法学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设立了由副院长付翠英教授负责的实践教学中心,应用学校“211”三期建设资金兴建了设施完备的模拟法庭实验室,并在本科生中开设了模拟法庭、法律诊断、案例研讨等实践性课程,积累了一定的实践教学经验。

  2007年至今,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法学院经历了跨越式发展,师资力量和学生数量成倍增长,学科种类齐全,现有教职员48人,专任教师43人,教授13人(博士生导师9人),副教授14人,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的占90%以上,具有留学经历的占40%以上,形成了法学博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学士、法学双学位在内的完整的法科学生培养体系。

  2009年年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申请加入中国诊所式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成为第118个单位会员,随后成立了北航法学院法律诊所。北航法学院开展的诊所式法律教育项目,得到了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法学院龙卫球院长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北航法律诊所的发展模式和发展目标。现就北航法律诊所2010年3月至6月份的项目实施情况介绍如下。

  一、确立独立运作的、综合性法律诊所模式

  为确保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效果,法学院经过广泛考察调研,决定采用运行成本最高但是效果最好的独立法律诊所运行模式,即在法学院设立专门的法律诊所(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作为诊所学生的实践基地和平台。因为法学院学生人数不多,因此采取综合性诊所模式,办理多种类型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

  为便于诊所学生开展实践性法律活动,避免公众对“法律诊所”的隔膜甚至误解,促进法律诊所与其他公益性机构的交流合作,2009年12月,北航法学院在原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的基础上,改组成立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益中心)。法律诊所与公益中心一体化运行,所有法律诊所学生必须进入中心工作,从事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案件代理、社会调研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

  北航法律诊所现有13名专任教师,都具有兼职律师资格,承担法律诊所的课堂教学任务以及个案指导任务。这些教师同时也是公益中心的督导教师。为确保学生法律实践活动的效果和质量,法学院对公益中心的组织架构进行了完善和优化,提高规格,充实力量。北航公益中心作为法律诊所学生与教师的实践与教学基地,自成立之初即定位于一个法学院直属的社会公益服务机构,区别于单纯的高校学生社团组织。中心现由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任名誉主任,副院长付翠英教授任主任,党委副书记李亚梅副教授、初殿清博士任副主任,陈巍博士任执行主任。项目实施以来,中心聘请了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京国律师事务所、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的热心公益事业的专职律师作为法律诊所的校外兼职督导教师。

  法学院在办公条件和硬件设施上也给予了法律诊所大力支持,设立了专门的咨询接待室和诉讼业务室,咨询接待室由学生在办公室值班,接待来访咨询以获得法律援助案源;诉讼业务室则为诊所学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了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

  二、依托“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现诊所教育与法律援助事业的深度结合

  经过法学院领导的多方联系和积极争取,北航法学院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于2010年3月成功争取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单位资格,将法律诊所学生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纳入国家财政资金资助范围。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是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负责实施。该项目不仅可以有效缓解政府财政资金不足与法律援助需求量不断增加的矛盾,促进法律援助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对维护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此次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首次将高校法学院系社团纳入项目实施单位的范畴,为学生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提供直接的国家财政资助,这是我国法律援助事业中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新模式的重大突破,也是政府对高校法学院系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的极大支持和鼓励。目前有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航等四所高校的公益社团组织成为项目实施单位。

  北航法律诊所作为项目实施单位,除能在办案经费上获得支持之外,还以此次项目实施为契机,努力探索一条高校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将诊所式法律教育更好的融入国家法律援助制度体系中来,为我国的法律援助事业贡献一份力量。目前,各校法律诊所大都通过法律援助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但高校法律诊所的法律援助活动存在资源不足、缺乏统一标准、难以稳定持续发展的弊端,也游离于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体系之外,限制其潜力的发挥。北航法律诊所作为国家统一部署的法律援助工作承办单位,按照政府法律援助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组织建设,制定一整套科学合理的、符合高校实际的法律援助工作规程,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数量和质量,努力形成一支专业性强、素质高、具有传承性和稳定性的法律援助队伍。

  三、制定系统的北航诊所课程大纲

  诊所式法律教育作为一门全新的课程,对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法学院派出多名诊所教师参与诊所式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的培训,积极学习其他院校法律诊所的先进经验,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北航法律诊所课程教学手册”,对法律诊所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学生遴选、学分学时、考核以及诊所教师的工作内容、教学方式、分工、工作量计算办法等,都有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确保北航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规范化与可持续发展。

  目前北航法律诊所课程主要针对大三本科生开设。北航法学院由于学生人数较少,师生比相对较高,因此有条件采纳精耕细作式的培养方案。每一期法律诊所约有40余名大三学生,占全部大三本科生的3/4。法律诊所的学习周期为一年,第一学期完成课堂教学和大部分的实践教学环节,第二学期继续完成实践教学环节。第一学期结束后进行中期考核,第二学期结束后进行期终考核,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4个学分。这种模式能够确保诊所学生获得充足的实践机会,并且得到更好的教师指导。

  在课堂教学环节,每班有20-30名诊所学生,由2名诊所教师全程负责一个班的课堂教学,每次授课2-4个课时,总计32个课时。在实践教学环节,每位诊所学生必须在一年中完成“三个一”的实践任务:值班接待咨询一周;独立承办一件法律援助案件;服务一个社区。由8名诊所教师分别负责指导学生咨询和办案,教师指导一个案件获得相应的课时工作量。中心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每年拟独立承办3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

  四、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的规章制度

  法律诊所学生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既是一种学习,更是一种责任。诊所学生虽然有一定的知识、有热情,但普遍缺乏司法实务经验,这是不可回避的难题。如何保障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质量,成为法律诊所迫在眉睫的首要难题。

  公益中心(法律诊所)依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中心制定了“法律援助工作手册”,内容包括《来电来访咨询接待规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规则》、《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办法》、《档案资料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系列规则,内容涵盖了从最初的咨询接待到最后的专项资金使用的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以制度保证项目高质量的实施和完成。其中确保案件办理质量的制度主要包括:首先,把好立案关,避免承接过于复杂或者胜诉把握不大的案件。法律诊所对所有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一律由诊所老师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其次,实行主承办人与团队合作相结合制度。中心的六十余名学员分为八个工作小组,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分配到各个小组负责。每一案件由组长指定一人(已通过司法考试的研究生)担任主承办人,另指定两人任承办人,三人组成承办小组全面负责案件的办理。再次,实施诉讼案件汇报审批制度。中心成立诉讼业务部,负责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以及各种诉讼文书的审查。对工作人员制作的各种法律文书,由诉讼业务部负责审核把关,批准后才能发出,最大限度保障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最后,实行案件审前讨论制度。对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应当在受理申请后庭审前,组织专业领域的教师与学生召开研讨会,由主承办人报告案件的基本情况、争议焦点、法律适用意见以及案件办理思路,经全体师生讨论和修改后,形成明确的办案思路和法律意见。

  为增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能力,法律诊所除坚持并完善学生独立承办、教师督导的办案模式外,还探索督导教师与学生共同办案的新模式,即对一些有难度的案件,由中心督导教师(专职督导教师或从律师事务所聘请的校外兼职督导教师)和学生共同作为诉讼代理人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充分发挥督导教师在实务经验方面的优势,帮助诊所学生迅速熟悉诉讼业务,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展开。

  五、法律诊所项目实施情况

  2010年4月份至今,北航法律诊所在实践教学环节开展了试点性工作,组织首届法律诊所学员提前加入中心并参与各种法律实践,同时认真筹备2010年下半年开始的诊所课堂教学。

  北航法律诊所运行三个月以来,诊所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有条不紊的展开了各种法律实践活动。截止目前法律诊所接待来电来访咨询300余件;已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1件(其中16件已在法院、仲裁庭立案,已结案1件)。

  北航法律诊所的成立时间不长,缺乏知名度,目前面临着案源不足的问题。法律诊所拟采取如下方式解决此问题:首先,与学校所在的海淀区花园路司法所建立起密切合作关系,定期定点进入司法所下辖各社区的法律服务室,设立法律援助服务接待点,对合适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其次,在北航社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校内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站,为北航全校师生员工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服务;最后,与北京市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残联、其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项目实施单位联系,建立合作关系并获得案源。

  北航法学院法律诊所成立时间较短,经验不足,但我们会努力发挥后发优势,学习借鉴其他兄弟院校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北航的独特优势,扬长避短,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打造一个规范的、现代化、国际化的法律诊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

                      2010年6月18日





更新日期:2010-6-30 1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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